- 自離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之連續天數不超過180日為限,不需額外申請,即可享國際支援服務。
- 要保人正常繳交保險費(展期定期保險及減額繳清保險等除外),或繳費期滿保單持續有效並且符合服務資格之期間。
資格類別 | 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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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卡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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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卡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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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卡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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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可使用之「國際支援服務」,將因所屬資格而異,且不會因用戶於本公司有多張有效保險契約,而累加相關服務所設金額上限。
- 本公司同意符合資格之用戶在本服務辦法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得享有經由本公司之特約機構(以下簡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所提供之國際支援服務。
- 普通卡用戶、金卡用戶、白金卡用戶有效期間係指本公司與特約機構之契約有效且用戶之保單在正常繳交保險費(展期定期保險及減額繳清保險等除外)或繳費期滿保單持續有效並且符合服務資格之期間。
- 白金卡用戶使用緊急事故服務之處理費,本公司負擔之加總限額以美金100,000 元為限,金卡用戶使用緊急事故服務之處理費,本公司負擔之加總限額以美金50,000 元為限,其費用包含所有的手續費及其衍生之所有賦稅,逾限額之費用由用戶自行負擔,且用戶需先付清逾限額之費用,「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始提供「緊急事故」服務。普通卡用戶使用「緊急事故」服務之一切費用,均由用戶自行負擔,且需先付清所需之費用,「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始提供「緊急事故」服務。
- 墊款限額:用戶因「代墊住院醫療服務」服務項目,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同意代墊住院醫療費用時,代墊款項以美金5,000元為限。超過前項限額之部份將不予代墊,但因匯率計算或其他原因致墊款超過限額時,用戶對所有之代墊款項,仍應依第6點之規定返還「國際支援服務中心」。
- 代墊款項返還:用戶接受「代墊住院醫療服務」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於接獲代墊之費用單據後,按用戶留載於「I.O.U/擔保償還證明書」之地址,寄發還款通知。
- 用戶應於還款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十日之內,依照還款通知單據所述金額,全數償還給「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或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用戶未於前項規定內返還代墊款項者,要保人同意本公司得於用戶在本公司投保之保險契約解約金、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各項保險金予以扣抵,另本公司亦得依法追償代墊款項。
- 除外事項:若用戶遭遇緊急事故之地點為「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服務範圍所不及之戰區或偏遠地區,或所遭遇之緊急事故係由下列原因所造成,「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不負責費用給付或代墊的責任,但仍提供諮詢服務:
- 戰爭、兩國之敵對行為、內戰、內亂、軍事政變、示威暴動、恐怖行動、綁架或其他不可抗力所產生之緊急事故等。
- 參與犯罪行為。
- 參與賭博之活動、賽車、賽馬、自由車競賽、運動表演、比賽之集訓或參加職業性運動比賽。
- 參與毆鬥,但用戶自衛性之行動不在此限。
- 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 已接受治療或用戶本身已知之既往症、復發性疾病、慢性疾病,或因既往病症或已接受治療中、或以獲得境外醫療為目的而離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者。
- 用戶於預產期前三個月內流產或分娩(但因意外傷害或病因性所致之流產或分娩,不在此限)。
- 因用戶情緒、精神或心理疾病、心神喪失所致者。
- 故意使用過量藥物或酒精所致之疾病或意外(含酒駕),但用戶依照合格醫師處方使用藥物所致之症狀則不在此限。
- 自殺、自殘或被用戶之故意行為所致者。
- 非以購票乘客身分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或者搭乘非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之民用飛行客機者。
- 離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之連續天數超過180日者。
- 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醫療小組認定其疾病或傷害屬下列情形之一,而仍要求醫療轉送或轉送回國之服務者:
- 可於當地獲得充分醫療照顧。
- 可回國後再行就醫。
- 可在無醫療伴護之情況下繼續行程或工作。
- 用戶、或其親屬或其指定之代理人,未經本公司同意,自行處理緊急事故所生之費用,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及補償義務。
- 不可抗力之免責事由:若直接或間接因天災、政府當局或軍事當局之命令、內亂、戰爭、意外、自然災害或巨災、罷工或其他形式之停工或超出「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控制範圍之其他因素,造成服務延遲履行、無法履行或中斷,「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不負急難救助責任。
- 服務對象之限制及終止本辦法之事由:本辦法所列之服務僅限「用戶」本人使用,不得讓予第三人;若用戶將各項服務讓予第三人使用或違反代墊款項返還之規定,將終止使用本辦法。
- 本辦法之修改或終止:國際支援為本公司無償提供予保戶之加值服務,非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改或終止本辦法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保有就本辦法之最終解釋權並得隨時以公告方式補充或變更之。
- 法律責任:本公司特約機構及其安排之醫師、醫院、診所及其他專業人員並非本公司之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本公司對其作為不負任何責任。
- 詳細說明以「國際支援服務內容」為準。
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及當地主治醫師評估用戶病況穩定得以返國繼續住院治療者,在醫療轉送回國部份,公司將安排定期航線之民航機及所需之醫療設備、隨行醫護人員、地面運輸工具護送回國至用戶指定之接收醫院繼續住院接受治療(亦即不再提供醫療專機服務)。
非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提供或安排之服務所生之費用,未符合公司與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之服務辦法,所有相關費用將由用戶自行負擔,不接受事後退費申請。
南山人壽「國際支援服務中心」為24小時專人值班服務,用戶若有任何問題或遭遇緊急事故,請儘速透過下列方式通知「國際支援服務中心」。
國際支援服務專線 | 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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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內請撥:02-2531-7565 從國外請撥:國外當地國際冠碼 +886-2-25317565 | 海外撥打緊急救援服務專線所可能衍生之各項收發話及相關電信費用,由各電信業者依其費率規定向用戶收取。 |
凡為本公司有效保險契約之個人險被保險人、國外旅遊之旅行平安險之被保險人本人、團體保險之每一被保險人員工本人。均可依服務資格享有普通卡、金卡或白金卡之「國際支援服務」,不須另行申請。
為避免事故時發生溝通不良的問題,目前國際支援服務的服務電話皆以發話方付費電話打回國內以母語溝通為主,故若尋求國際支援服務時,直撥國際支援服務中心的電話費須自行負擔費用,無法向保險公司申請電話費補償。
- 熱線諮詢服務
- 海外留學生協助服務
- 美金5,000元以內之代墊住院費用服務
- 由南山負擔美金50,000元以內之「緊急事故服務」費用
- 熱線諮詢服務
- 海外留學生協助服務
- 美金5,000元以內之代墊住院費用服務
- 由南山負擔美金100,000元以內之「緊急事故服務」費用
熱線諮詢的服務項目有醫療協助、旅遊協助、法律協助、海外留學生諮詢服務等相關協助。
普通卡用戶 | 金卡用戶 | 白金卡用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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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支援服務電話:02-2531-7565;服務時間:24小時專人值班服務,全年無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