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 普通卡用戶 | 金卡用戶 | 白金卡用戶 |
---|---|---|---|
旅遊保健諮詢 | 依推薦或安排而產生之相關費用,概由用戶自行負擔 | ||
推薦醫療服務機構 | |||
安排當地就醫 | |||
安排入院許可 |
- 旅遊保健諮詢:用戶於「本國」境外旅遊時提供保健諮詢,但此服務僅屬諮詢性質,不構成病情之診斷
- 推薦醫療服務機構:將會提供醫生、醫院、診所、牙醫、牙醫診所(統稱為醫療服務機構)等之名稱、住址、電話等資料,並盡可能提供其營業時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不會提供醫療診斷及治療。就所推薦之醫療服務機構,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亦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用戶應自行決定所需醫療服務機構。
- 安排當地就醫:若用戶要求,將可協助代為預約當地醫師看診,但所有相關之費用須由用戶自行負擔。
- 安排入院許可及代墊住院醫療費用:如用戶病情嚴重需住院治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協助用戶辦理入院,但所有相關住院及診療費用應由用戶自行負擔。若用戶因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住院而需要「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提供住院醫療費用代墊(含保證金)之服務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提供住院醫療費用之代墊,最高金額以美金5,000元為限。
服務項目 | 普通卡用戶 | 金卡用戶 | 白金卡用戶 |
---|---|---|---|
行前資訊提供 | 依推薦或安排而產生之相關費用,概由用戶自行負擔 | ||
使領館資訊 | |||
電話語言協助 | |||
通譯/秘書服務之推薦 | |||
緊急旅遊協助 | |||
行李遺失資訊 | |||
遺失旅遊文件/護照之協助 | |||
緊急文件遞送 | |||
緊急資訊傳送 | |||
簽證延期服務 | |||
遺失信用卡之協助 | |||
人道援助 |
- 行前資訊之提供:提供前往他國所需簽證、接種要求、氣象及匯率等之相關資訊,並告知引述來源文件名稱,但「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對引述內容之正確性不為任何形式之保證。
- 使領館資訊:提供某國設於他國之最近使領館住址、電話號碼以及辦公時間等有關之資訊。
- 電話語言協助:當用戶在「本國」境外旅遊途中,對了解當地語言有所困難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會在電話中幫助用戶將當地語言翻譯成華語,此項服務僅止於在電話中幫助用戶解決即時的語言溝通困難,並不包括文書的翻譯服務。
- 通譯/秘書服務之推薦:提供外國通譯/秘書之名稱、住址、電話號碼,經用戶要求並應儘可能提供其服務時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就所推薦之通譯,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用戶應自行決定所需通譯/秘書服務機構。
- 緊急旅遊協助:用戶在「本國」境外旅行而有緊急需要時,將協助其代訂機票或旅館。
- 行李遺失資訊:用戶在「本國」境外旅行遺失行李時,將協助其連絡相關負責之單位,並提供尋回指引。
- 遺失旅遊文件/護照之協助:用戶在「本國」境外旅行遺失旅遊文件/護照時,將協助其連絡相關負責之單位,並提供尋回指引或補發資訊。
- 緊急文件遞送:協助安排將緊急文件傳送予其指定之人,遞送費用由用戶負擔。
- 緊急資訊傳送:協助安排將緊急訊息傳送予其指定之人,遞送費用由用戶負擔。
- 簽證延期服務:用戶在「本國」境外旅行因住院治療導致簽證過期,將協助其辦理簽證延期。
- 遺失信用卡之協助:用戶在旅行途中遺失信用卡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協助提供用戶所需發卡機構之連絡資訊供用戶申報掛失或申請補發。
- 人道援助:用戶於非本辦法條款所定適用範圍內請求緊急救援服務,或用戶之同行家屬或友人因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致需緊急救援服務者,「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按件收費並於收到相關費用全額後,提供「國際支援服務」。
服務項目 | 普通卡用戶 | 金卡用戶 | 白金卡用戶 |
---|---|---|---|
法律服務機構之推薦 | 依推薦或安排而產生之相關費用,概由用戶自行負擔 | ||
安排預約律師 | |||
保釋金之代轉 (以美金5,000元為限) |
- 推薦法律服務機構:提供律師與法律執業人員之姓名、住址、電話號碼,經用戶要求並應儘可能提供其服務時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並不負責法律服務之提供,就所推薦之法律服務,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用戶應自行決定所需法律服務提供者。
- 安排預約律師:當用戶在「本國」境外有需要時,可安排預約律師,但相關費用由用戶自行負擔。
- 保釋金之代轉:當用戶在「本國」境外被要求支付保釋金時,倘用戶以其信用卡或由其親友向「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交付所需金額及處理費,「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為其安排代轉事宜,代轉金額以美金5,000元為限。
服務項目 | 普通卡用戶 | 金卡用戶 | 白金卡用戶 |
---|---|---|---|
留學代辦推薦 | 依推薦或安排辦理者而產生之費用,概由用戶自行負擔 | ||
遊學代辦推薦 | |||
留學生海外緊急機票代訂服務 | |||
留學生家長海外探視期間緊急機票代訂服務 | |||
畢業典禮私人派對安排推薦 |
- 留學代辦推薦:提供留學代辦機構之聯絡資訊給用戶,「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就所推薦之留學代辦機構之品質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用戶應自行決定所需留學代辦機構。
- 遊學代辦推薦:提供遊學代辦機構之聯絡資訊給用戶,「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就所推薦之遊學代辦機構之品質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用戶應自行決定所需遊學代辦機構。
- 留學生海外緊急機票代訂服務:若用戶在留學國遇有緊急事故需要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可協助其代訂機票,但相關費用由用戶自行負擔。
- 留學生家長海外探視期間緊急機票代訂服務:若用戶家長在用戶留學國探視用戶而遇有緊急事故需要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可協助其代訂機票,但相關費用由用戶或其家長自行負擔。
- 畢業典禮私人派對安排推薦:可協助提供用戶留學國當地畢業典禮私人派對承辦公司之聯絡資訊給用戶。「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就所推薦之畢業典禮私人派對承辦公司服務品質除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篩選外,不為任何服務品質之保證,用戶應自行決定所需之畢業典禮私人派對承辦公司。如有需要,「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亦可代為進一步安排聯繫,但相關費用由用戶自行負擔。
服務項目 | 普通卡用戶 | 金卡用戶 | 白金卡用戶 |
---|---|---|---|
安排緊急轉院醫療 | 依推薦或安排辦理者而產生之費用,概由用戶自行負擔 | 用戶是否已達緊急醫療轉送之條件及其轉送地點及轉送方式,將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依專業醫療建議執行 | |
安排住院後緊急轉送回國(台灣、澎湖、金門、馬祖)醫療 | |||
安排用戶復原期間住宿 | 每日不超過美金150元,且總計不得超過五天 | ||
安排同行之未成年子女返國 | 負擔經濟艙單程機票費用 | ||
安排一名親友自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前往事故地點探視及住宿(須為用戶於國外無親友可協助照顧者) | 1.需用戶連續住院七日(含)以上 2.負擔一張經濟艙來回機票費用 3.住宿費用每日不超過美金150元,總計不得超過五天 | ||
安排一名親友自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前往事故地點處理後事(須為用戶於國外無親友可協助處理後事者,如已提供安排親友前往探視及住宿,則不再提供此項服務) | 1.用戶於海外因疾病或意外身故 2.須事先通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同意 3.負擔一張經濟艙來回機票費用 4.住宿費用每日不超過美金150元,總計不得超過五天 | ||
安排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 | 1.棺木或骨灰罈限標準規格 2.不包括購買墓地、宗教儀式、鮮花等相關費用 | ||
代墊住院醫療費用及保證金 | 上限 美金5,000元 | ||
上述緊急事故服務之負擔總金額上限 | 無 | 美金50,000元 | 美金100,000元 |
註:緊急事故服務之國際支援相關服務,使用服務前請事先通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同意,非經其安排提供之服務,恕不接受事後費用申請。
- 安排緊急轉院醫療:當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時,應將於不危及用戶性命且不違反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前提下,安排適當的運輸或交通工具,將其送往能提供適當醫療照顧之最近醫院,並負擔轉送中所生之必要醫療費用及相關之非醫療性質費用。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所屬醫師評估並參考用戶之主治醫師診斷,「國際支援服務中心」醫師將決定用戶病況是否已達緊急醫療轉送之條件,並保有絕對之決定權及有權依其知悉之相關情事決定用戶之轉送地點、轉送時間及轉送方式。上述服務非經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安排,恕不接受事後提出申請退費。
- 安排住院後轉送回國醫療: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接受緊急住院治療後,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及當地主治醫師認定用戶病況穩定得以返國繼續住院治療者,「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可視用戶病況安排「定期航線之民航機」轉送回國至用戶指定之接收醫院繼續住院接受治療,並負擔因此所生之必要費用。 「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有權依其知悉之相關情事決定用戶之轉送時間及轉送方式,非經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安排提供服務,恕不接受事後申請退費。
- 安排遺體/骨灰運送回國或當地安葬: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而不幸死亡,「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應安排適當的運輸方式將用戶之遺體/骨灰運回其「本國」,並負擔因此所生之必要費用,經用戶家屬同意者,亦得安排用戶於死亡地安葬並負擔其費用,但不含宗教儀式、鮮花及土地之費用,非經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安排提供服務,恕不接受事後申請退費。
- 安排親友探視及住宿(限一名):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連續住院七日(含)以上,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認有需要並同意者,將安排用戶親友一人前往探視,並將負擔一張經濟艙來回機票費用及住宿費用每日不超過美金150元,總計不得超過五天(須為用戶於國外無親友可協助照顧者)。住宿費用需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事先同意,實報實銷,不含食物、飲料、通訊及其他服務費,恕不接受事後申請退費。
- 安排同行之未成年子女返國: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或緊急醫療轉送致其同行之未成年子女乏人照料時,應代為安排該未成年子女返回其「本國」,並負擔經濟艙單程機票費用,必要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安排專人護送返國,不另收費。
- 安排親友前往處理後事及住宿(限一名):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而不幸死亡,為方便安排後事,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事前同意者,「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安排用戶一位在「本國」之親友前往處理後事,並將負擔一張經濟艙來回機票費用及住宿費用每日不超過美金150元,總計不得超過五天(須為用戶於國外無親友可協助處理後事者,但如已提供安排親友前往探視及住宿,則不再提供此項服務)。住宿費用需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事先同意,實報實銷,不含食物、飲料、通訊及其他服務費,恕不接受事後申請退費。
- 安排復原期間住宿: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接受住院治療後出院,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專屬醫師認定出院後尚無法立即進行空中醫療轉送而需就近療養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將代為安排並支付醫療轉送回國前之復原期間的住宿,憑單據實報實銷,但每日不超過美金150元,且總計不得超過五天。住宿費用需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事先同意,實報實銷,不含食物、飲料、通訊及其他服務費,恕不接受事後申請退費。
- 代墊住院醫療服務:用戶於「本國」以外地區遭遇急難狀況須接受治療,而無法立即支付醫療費用者,亦得於住院期間內簽立「I.O.U/擔保償還證明書」後,由本公司授權「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先行墊付醫療費用(最高以5,000美元為限),但代墊之醫療費用及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用戶自行負擔。
- 用戶:係指符合普通卡、金卡及白金卡服務資格之被保險人或樂活會員要保人。
- 服務資格
- 普通卡用戶:有效個人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且年繳化保費未達30,000元。
- 金卡用戶:有效個人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且年繳化保費達30,000元以上,或指用戶為有效團體保險契約之被保險成員本人(即不含被保險成員之家屬)/有效國外旅遊旅行平安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有效「南山人壽海外暢遊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
- 白金卡用戶:有效個人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且符合本公司VIP資格者,或指用戶為有效個人保險契約之要保人且當年度符合本公司樂活會員資格者。
- 意外傷害:指用戶在本服務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因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意外事故直接單獨導致的身體傷害。
- 突發疾病:指用戶在本服務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所發生不可預期之病症。
- 急難狀況:指用戶因意外傷害或突發疾病,遭遇無法防止且急需外來救助之嚴重情況或災難。
- 緊急事故:指在本服務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用戶於本服務所規定之地區及期間內,所發生除外事項以外之急難狀況,並經由本公司特約機構(以下簡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提供協助之事故。
- 親屬:係指用戶之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監護人、父母或配偶的父母。
- 既往症:指用戶撥打國際支援服務專線通報使用服務需求之日前十二個月內即曾住院或前六個月內已經接受診斷或治療(包括開給藥劑處方)之傷、病及其相關情事。但與上開所稱已經接受診斷或治療之傷、病及其相關情事間,不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
- 本國:指台灣、澎湖、金門與馬祖。
- 上述醫療/旅遊/法律協助與海外留學生諮詢服務,所衍生之其他服務費用概由用戶自行負擔。
- 緊急事故服務:須事先通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同意,始可提供服務,以下用戶之服務資格說明,請詳見「名詞定義」。
- 普通卡用戶:熱線諮詢服務、海外留學生協助服務、美金5,000元以內之代墊住院費用服務。
- 金卡用戶:熱線諮詢服務、海外留學生協助服務、美金5,000元以內之代墊住院費用服務、由南山負擔美金50,000元以內之緊急事故服務費用。
- 白金卡用戶:熱線諮詢服務、海外留學生協助服務、美金5,000元以內之代墊住院費用服務、由南山負擔美金100,000元以內之緊急事故服務費用。
- 本公司同意符合資格之用戶在本服務辦法所規定之有效期間內,得享有經由本公司之特約機構(以下簡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所提供之國際支援服務。
- 用戶於海外需本公司提供國際支援服務時,應於事故發生當日通知本公司或「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如因用戶及其親屬或其指定代理人疏於通知,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或「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之事由,本公司及「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亦不負擔或補助因此所生之費用。
- 若用戶遭遇緊急事故之地點為「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服務範圍所不及之戰區或偏遠地區時,「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不負責費用給付或代墊的責任,但仍提供諮詢服務。
- 若直接或間接因天災、政府當局或軍事當局之命令、內亂、戰爭、意外、自然災害或巨災、罷工或其他形式之停工或超出「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控制範圍之其他因素,造成服務延遲履行、無法履行或中斷,「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不負急難救助責任。
- 國際支援為本公司無償提供予保戶之加值服務,非保險契約之權利義務,本公司保有隨時修改或終止本辦法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本公司保有就本辦法之最終解釋權並得隨時以公告方式補充或變更之。
經國際支援服務中心及當地主治醫師評估用戶病況穩定得以返國繼續住院治療者,在醫療轉送回國部份,公司將安排定期航線之民航機及所需之醫療設備、隨行醫護人員、地面運輸工具護送回國至用戶指定之接收醫院繼續住院接受治療(亦即不再提供醫療專機服務)。
非由國際支援服務中心提供或安排之服務所生之費用,未符合公司與國際支援服務中心之服務辦法,所有相關費用將由用戶自行負擔,不接受事後退費申請。
南山人壽「國際支援服務中心」為24小時專人值班服務,用戶若有任何問題或遭遇緊急事故,請儘速透過下列方式通知「國際支援服務中心」。
國際支援服務專線 | 費用 |
---|---|
從國內請撥:02-2531-7565 從國外請撥:國外當地國際冠碼 +886-2-25317565 | 海外撥打緊急救援服務專線所可能衍生之各項收發話及相關電信費用,由各電信業者依其費率規定向用戶收取。 |
凡為本公司有效保險契約之個人險被保險人、國外旅遊之旅行平安險之被保險人本人、團體保險之每一被保險人員工本人。均可依服務資格享有普通卡、金卡或白金卡之「國際支援服務」,不須另行申請。
為避免事故時發生溝通不良的問題,目前國際支援服務的服務電話皆以發話方付費電話打回國內以母語溝通為主,故若尋求國際支援服務時,直撥國際支援服務中心的電話費須自行負擔費用,無法向保險公司申請電話費補償。
- 熱線諮詢服務
- 海外留學生協助服務
- 美金5,000元以內之代墊住院費用服務
- 由南山負擔美金50,000元以內之「緊急事故服務」費用
- 熱線諮詢服務
- 海外留學生協助服務
- 美金5,000元以內之代墊住院費用服務
- 由南山負擔美金100,000元以內之「緊急事故服務」費用
熱線諮詢的服務項目有醫療協助、旅遊協助、法律協助、海外留學生諮詢服務等相關協助。
普通卡用戶 | 金卡用戶 | 白金卡用戶 |
---|---|---|
|
|
|
國際支援服務電話:02-2531-7565;服務時間:24小時專人值班服務,全年無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