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契約指定聯絡人機制,申請後當您辦理保單借款、終止契約或部分提領等相關作業時,南山人壽將主動通知您所指定的保單安心聯絡人,協助守護您的財產安全。
由保險公司將保險金撥入保戶指定的信託帳戶,依保戶事先約定的契約內容,將保險金運用於給付其生活費、安養機構費用或醫療相關費用等用途,及早預備老年所需的經濟與長期照顧、安養等需求,預約有尊嚴、有品質的老年生活。
要保人是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的人,由於要保人是跟保險公司簽約的人,因此要保人對保險公司有交付保險費的義務,也有權利指定或更改受益人、變更保險契約內容或終止契約。
被保險人是保險契約所保障的人。當被保險人發生保單條款約定的保險事故時,此時就具備可以申請保險金的條件。
受益人是可以申請及領取保險金的人,可能是要保人、被保險人或是要保人指定的人。如果發生保險事故時,受益人需要通知保險公司。
要保書是購買保險時所填寫的書面文件,屬於保險契約的一部分,是正式的簽約文件,內容有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的基本資料(例如:姓名、出生年月日、職業、地址、電話、身分證統一編號);受益人資料、投保內容,還有詢問事項及聲明內容,以及要保人與被保險人簽名欄位。
要保人可向保險公司單獨購買之保險商品,該商品通稱為主契約或主約。
附加契約就是指附加在主契約,用以保障特定事故的保險商品,一般稱「附約」。「附約」是不單獨販賣的。
告知事項主要指的是關於被保險人身體狀況等的書面詢問事項。
因為保險就是把客戶擔心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承擔,所以投保時,要跟保險公司清清楚楚的說明被保險人的身體健康狀況,這樣保險公司才能做出可不可以賣這張保單的決定。法令有規定,如果隱匿沒有誠實告知,而且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公司對於危險之估計,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這張保單繳的保費也不會退還。
如果一個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狀況,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理解別人的意思、意圖,或是無法判斷自己行為的後果,而做出對自己不利的決定,甚至被騙或受害。這時,聲請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法官判斷是否要進行『監護宣告』。
監護宣告的目的是保護這個人,避免他做出不理性的法律行為或受到詐騙。如果法院裁定監護宣告,那麼這個人就被視為『無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他所做的任何法律行為(例如簽約或買東西)都不會生效,必須由監護人代為處理,才算有效。
若保戶不想再繳保費,可選擇將保單轉為定期壽險,保障額度不變。但保障期間會依照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來決定,最長不會超過原本保單約定的期滿日。
若保戶不想再繳保費,卻希望在不更換保險商品及保險期間的情況下,調降保險金額,且保單可持續有效,即可選擇「減額繳清」。
當沒有按時繳交保險費時,保險公司會給一段額外的時間來補繳保費,這段時間叫做「寬限期」,但不同繳別的起算時間點不同。
若在寬限期內仍未繳納保費,且保單沒有選擇自動墊繳保費,或者選擇自動墊繳保費但保單價值準備金不夠,保單就會進入「停效」期間,保險契約效力會停止。另外,若保戶的保單借款或保險費墊繳的本金加上利息之總額,超過了保單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也會「停效」。
若保單已停效,保戶於停效2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並補繳清應繳保費,這樣保單就可恢復效力。保單停效後6個月內申請復效並繳清應繳保費,保險公司應無條件復效,但若保單停效6個月後才申請復效,保險公司有權審核是否同意復效。
投資型保險商品的費用之一,保險公司維護保單時產生的費用,比如核保、製作保單、銷售與後續服務等,這些費用會從保費裡扣除。
投資型保險商品的費用之一,保單管理費是保險公司為了維持、管理保單運作所產生並收取的費用,通常會每個月從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
這次要繳交的保險費。
保戶根據投保的保險內容(例如保險種類、金額、費率、繳費方式等),需一次躉繳(一次性付清)或定期分期支付給保險公司的費用。
同一團體內如果有 5 人(含)以上的員工或成員及其家屬,同意使用相同的收費地址、金融機構或繳費管道的個人壽險保件,就可組成「彙繳團體」,享有較低的保費費率。
當保單的保費或保額超過一定金額,保險公司會提供折扣,具體折扣依不同保險商品而定。
1. 如果使用金融機構帳戶或南山人壽聯名信用卡成功扣款繳交首期或續期保費,依保險商品特性可享有不同保費折扣,最高可享1% 保費折扣。
2. 如果選擇自行繳費年繳、半年繳或季繳,且每期保費新台幣5,000 元(含)以上,在應繳日後 20 天內透過自行繳費管道(不含信用卡網路繳費)付款,享有保費折扣,折抵下期保費。(以支票繳納者,票期須為應繳日後60日內/投資型保單僅收受即期票)。
3. 特別注意:
(1) 自 103 年 7 月 1 日起,新契約保單若用支票繳費,就沒有折扣優惠。
(2) 依保險商品之特性而有不同,部分商品無保費折扣。
繳保費後,保戶會收到的繳費證明,上面會寫保單號碼、繳費期別、繳費方式、金額、要保人和被保險人等資訊。有些保險公司也會稱它為「保費收據」或「保險費繳納證明單」。
如果保戶實際繳的保費比應繳金額少,不足的金額就叫「短繳保費」。
實際繳交的保險費大於應繳之保險費,超過的部分稱為溢繳。
每期繳納保費時,保險公司會根據保險產品的設計,扣除保險公司必要的支出成本後,將其餘保費存起來,依約定利率累積,因應未來可能用於支付理賠、滿期、祝壽、生存(還本)保險金等相關支付所使用。
又稱作「解約金」,將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解約所需費用後的金額,也是解約時保險公司會退還保戶的金額。這筆金額是根據保單繳費狀況和保單規則逐漸累積的。
可以把自己的保險單當作「擔保品」,在保單的現金價值或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一定額度內,向保險公司借錢。僅需要支付借款利息,保單仍持續有效,不需要將整張保單解約。
保單解約時,保險公司依據保單條款約定,從保單價值準備金扣除的費用。該費用通常為保險公司管銷費用和其他必要支出。
投資型保險商品的費用之一,若保戶想從保單帳戶價值裡提領一部分金額,保險公司依據保單條款約定,從給付金額中收取部分提領費用。該費用通常為保險公司管銷費用和其他必要支出。
當保險契約達到約定的期限,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部分商品可能有額外的條件,例如:保險期間未申請過理賠),保險公司依照保單約定的金額支付保險金給要保人或要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當被保險人達到特定保險年齡(通常為高齡時,如99歲或100歲)仍生存時,保險公司依照保單約定的金額支付保險金給要保人或要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當保險契約達到約定的條件(例如:保單已繳費期滿)或約定的年度(例如:每三年或每五年),且被保險人仍生存時,保險公司依照保單約定的金額支付保險金給要保人或要保人指定的受益人。
當發生符合保單條款約定情形時,不論你住院或手術實際花了多少錢,保險公司就是按固定金額理賠,不看收據金額。
保戶實際支出多少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就賠多少,但不能超過保單約定的額度上限。
非由疾病引起,為外來事故突然發生且不可預測的意外傷害。
因為意外導致骨折,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
在投資型保單中,指已繳基本保費的次數。
保戶投保「投資型保險商品」時約定每期需要繳交的保險費。
保戶投保「投資型保險商品」時,在目標(基本)保險費以外所繳付之保險費。
投資型保單中壽險保障的成本。公司為了提供壽險保障,會依據被保人的性別、身體狀況、保險年齡等資料,計算準備理賠和風險管理的費用,這就是保險成本。
投資型保單所有已買入持有之投資標的價值,加上預定但尚未投入投資標的之金額,合起來就是保單帳戶價值。
保險公司提供可供客戶選擇的投資工具,讓要保人可以累積投資型商品的保單帳戶價值,如貨幣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等。
購買投資標的時所需支付之相關手續費,是投資型保險商品的費用之一。
將原本已買入之投資標的賣出,再買入另一個新的投資標的,以調整投資組合。
外溢保單額外回饋之一。保戶投保後,根據特定保險商品的條款規定,依據保戶的健康檢查結果,得到相對應的體位類型與健康促進係數,若健康檢查達標,還可以獲得更多保障。
更詳細的外溢保單商品資訊,請詳南山人壽企業網站>特色商品專區>特色專區>外溢保單專區
外溢保單額外回饋之一。保戶達到保單條款約定的健康目標後,提供相關申請文件,保險公司會依據商品條款規範給付一筆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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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溢保單額外回饋之一。依據商品條款規範,如果保戶透過自主健康管理,且符合相關條件,保險公司會提供保費折減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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