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要點

  • 保險金申請書適用壽險、團體險(不含團險職災)、旅行平安險及投資型商品之各項理賠給付申請,保戶填寫保險金申請書時,應將各項欄位逐一詳實填寫,並力求字跡清晰,以爭取理賠時效。
  • 填寫保險金申請書前,請先詳讀申請書背面,申請各項保險金所需檢附文件一覽表及注意事項。
  • 填寫方式說明如下: 請先通知業務員,若聯絡不到業務員,則請自行寄送就近理賠單位提出申請:
    1. 事故人資料
      • 事故人之所有保單號碼(包括壽險、團體險、旅行平安險及投資型商品)填寫於同一張申請書上。團體險保單則請填寫保戶編號/要保單位名稱、保險證號碼及員工/成員姓名。
      • 與被保險人關係:勾選事故人與主被保險人關係。
    2. 申請項目

      依事故/保單類型勾選申請理賠項目。

    3. 保險事故說明
      • 請勾選事故種類為疾病或意外。
      • 如為意外事故請務必詳填發生時間、事故地點、事故時職業及工作內容、原因及詳細經過。如有報案記錄請填寫報案日期/處理事故單位/承辦人員/聯絡電話等資料,以加速理賠處理。(如有報案或警方證明文件或報章雜誌等媒體報導,請提供剪報或相關資料)。
    4. 給付方式(勾選給付保險金方式)
      • 支票:
        受益人為抬頭之即期支票。(支票為禁止背書轉讓加劃平行線支票)
      • 金融機構匯款:
        • 倘給付方式選擇匯款之受益人多於一人時,則各受益人須分別填寫本保險金申請書。
        • 申請外幣保單時,須填寫與外幣保單帳戶相同的英文姓名,並需檢附外幣存款帳號之證明文件。
        • 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致本公司無法匯款時,本公司將於該因素消失後辦理匯款,惟不負延遲責任。
        • 受益人可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存摺面頁影本,以協助本公司核對匯款作業及確保其權益。
        • 醫療保險金之受益人為未成年人,可將款項匯入法定代理人帳戶,並於本公司將款項匯入法定代理人帳戶時,視為受益人已承認對其為給付。
      • 受益人如未選擇給付方式,本公司將開立支票給付。
      • 受益人為未成年人選擇匯款至法定代理人帳戶時,倘法定代理人非要保人,請另檢附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影本等)。
    5. 受益人簽名
      • 申請醫療、重大疾病或失能保險金,受益人為事故人本人;申請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係指保險單所載之身故受益人。
      • 事故人/身故受益人如為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或受輔助宣告者時,則另須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之簽名。
      • 受益人簽名欄位務必由受益人(事故人/身故受益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親自簽名,並填寫地址/郵遞區號/電話/行動電話/E-mail及申請日期。(※請詳保險金申請書背面之注意事項)。

      如需更新保單地址/電話/行動電話/E-mail,請另行填寫「契約變更/復效/保單補發申請書」送交客戶服務單位辦理,保險金申請書不視為保戶前述資料變更之通知。

    6. 前次事故續賠

      事故人曾因同一意外事故申請理賠,請勾選此欄位。

    保險金申請書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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