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南山保戶園地申辦
要保人透過本公司保戶園地申請特定項目契約變更時,同意本公司於契約變更完成日起次一個工作日內,經由「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將本次變更申請之內容,傳送至要保人所選擇之合作保險公司一併申請。
- 地址
- 電話
- 電子郵件信箱
- 姓名(註)
- 身份證字號(註)
註:姓名、身分證字號變更僅由同業行動保全進件
一、個人保險契約保全變更資料傳送
- 本人同意授權貴公司得將提供申請保險契約變更項目相關資料,傳送至本人所同意之合作保險公司(下稱轉收保險公司),以申請與前相同項目之要保人基本資料契約變更。
- 依貴公司官網公告之合作保險公司為授權對象。
二、契約變更申請
本人知悉各轉收保險公司將以「接收前揭傳送通知日」為「保戶向轉收保險公司申請契約變更日」,並由各轉收保險公司,回覆申請人受理之日及辦理情形。
三、本人知悉本次保險契約變更申請,經貴公司審核相關資料後,不符契約變更要件或轉送範圍者,即不予進行資料轉送作業。
四、本人知悉除前條情形外,首家保險公司應於契約變更完成日起最晚於一個工作日內,轉送予本人同意之轉收保險公司。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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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間接蒐集者為個資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辦理保險相關業務(含網路保險服務)之客戶服務、核保、理賠、契約保全、再保險、追償、申訴及爭議處理、辦理內部控制及稽核業務、提供除本公司外,於本公司網站公告之合作保險公司(利用對象)合於其營業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需要等目的及為符合相關法令規範需要,而蒐集、處理、利用台端基於保險契約與服務關係,於各項業務申請文件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所蒐集之資料除再保險業務或委外業務執行之需要而於我國境外被處理及利用外,僅會於前開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期間內,以合於法令規定之方式利用。台端可以向本公司及轉收公司查詢、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個人資料,惟本公司及轉收公司依法令規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得不依台端之請求處理。台端若因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及轉收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將因此導致遲延或無法提供 台端相關服務。 |
五、本人已審閱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在取得您變更資料後,南山將協助您同時通報下列總共22家壽產險公司啟動變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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