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平安險
安心 才能盡情探索世界
因意外事故,造成死亡之認定
保險金額×100%
被保險人從事角力、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馬術、拳擊、特技表演等或汽車、機車及自由車等的競賽或表演不再承保範圍內。
因意外事故,造成失能之認定
保險金額×5%~100%
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實際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身故保險金額×10%
實際醫療費用,指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保戶實際支付給合格之醫院或診所的費用。
在海外因突發疾病而住院診療所實際發生之住院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身故保險金額×10%
突發疾病:保單生效前180日以內未曾接受診療的疾病
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給付上限依地區不同調整如下:
美國、加拿大、歐洲:調整係數300%
日本、紐澳:調整係數150%
其他:調整係數100%
在海外因突發疾病而接受急診診療所實際發生之急診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1%×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身故保險金額×10%
突發疾病:保單生效前180日以內未曾接受診療的疾病
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給付上限依地區不同調整如下:
美國、加拿大、歐洲:調整係數300%
日本、紐澳:調整係數150%
其他:調整係數100%
在海外因突發疾病而接受門診診療所實際發生之門診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1%×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身故保險金額×10%
突發疾病:保單生效前180日以內未曾接受診療的疾病
海外特定地區限額調整係數:給付上限依地區不同調整如下:
美國、加拿大、歐洲:調整係數300%
日本、紐澳:調整係數150%
其他:調整係數100%
在海外因突發疾病住院診療,且因同一突發疾病於返國後繼續住院診療所實際發生之住院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10%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身故保險金額×10%
實際住院費用,指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保戶實際支付給合格之醫院所的費用。
申領本項理賠時,需要檢附【護照影本】。
(單位:新台幣/元)
投保身份 | 目前有南山保單 | 目前沒有南山保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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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年齡 | 18足~80足歲 | |
投保天數 | 國內最長30天 / 國外最長180天 | |
投保額度 | 1,100萬 | 900萬 |
累計額度 | 累計南山其他管道投保金額國外最高可投保2,000萬 / 國內最高可投保1,500萬,或同時投保本公司與保險業累計不得超過二家保險公司 / 投保金額最高4,000萬。 | |
身故受益人指定 | 以直系血親、配偶或法定繼承人為限 | |
繳費方式 | 本人信用卡
*信用卡持卡人須為要保人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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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條款 |
1.南山人壽網路投保安心傷害醫療費用給付附加條款(NESMR)及南山人壽網路投保安心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附加條款(NESOHS)僅國外旅遊可附加。 2.配合法令規範,同一被保險人以網路方式辦理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並附加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不包含海外突發疾病醫療健康保險)者,限投保一張保單。 |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南壽研字第1110010088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七月一日依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金管保財字第11304908291號令修正
給付項目:意外身故保險金、意外失能保險金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南壽研字第1110010089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傷害醫療保險金
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南壽研字第1110010083號函備查
給付項目: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返國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本保險未保障法定傳染病,且法定傳染病係指中華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規定所稱之傳染病,並非依據入境國家之法定傳染病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