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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告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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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事項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本公司基於辦理保險服務相關事宜,將蒐集、處理或利用台端的各項個人資料。法務部規定之法定特定項目為:
(一) 人身保險(○○一)。
(二) 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五九)。
(三) 金融爭議處理(○六○)。
(四)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 六九)
(五)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一)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出生年月日、保單號碼、電子郵件信箱、電話、地址及您於本留言平台服務所提供之資料或紀錄。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當事人提供予本公司/當事人之代理人代為提供予本公司。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一) 期間:依蒐集之目的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 對象:
如您為本公司保戶時:本公司、與本公司合作推廣您保險契約之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如有)、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業務委外機構、與本公司有再保業務往來之公司、台灣票據交換所、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如您並非本公司保戶時:本公司、業務委外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三) 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 方式: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五、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 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二) 行使權利之方式:除以電話查詢個人資料或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行使權利之方式以書面為之。如有疑問,台端得與本公司電話客服中心
0800-020-060 聯絡,本公司將協助處理相關請求。
六、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的保險服務相關事宜。
一、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本公司基於辦理保險服務相關事宜,將蒐集、處理或利用台端的各項個人資料。法務部規定之法定特定項目為:
(一) 人身保險(○○一)。
(二) 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五九)。
(三) 金融爭議處理(○六○)。
(四)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 六九)
(五)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一八一)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出生年月日、保單號碼、電子郵件信箱、電話、地址及您於本留言平台服務所提供之資料或紀錄。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當事人提供予本公司/當事人之代理人代為提供予本公司。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一) 期間:依蒐集之目的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 對象:
如您為本公司保戶時:本公司、與本公司合作推廣您保險契約之保險代理人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公司(如有)、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業務委外機構、與本公司有再保業務往來之公司、台灣票據交換所、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如您並非本公司保戶時:本公司、業務委外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三) 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 方式: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五、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 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二) 行使權利之方式:除以電話查詢個人資料或本公司另有規定外,行使權利之方式以書面為之。如有疑問,台端得與本公司電話客服中心
0800-020-060 聯絡,本公司將協助處理相關請求。
六、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台端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您完善的保險服務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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