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規範

主要業務範圍

國籍或居住地為亞洲/美加地區人士

資格限制

  • 要/被保險人須為非本國籍人士且無中華民國居留證及住所
  • 要保人身分可為自然人或法人(大陸地區法人,僅限三資企業主動、自願為員工購買者)

應備文件

  • 境外自然人
    1. 提供雙證件(須附有照片)
      1. 非大陸人士:包含有效護照及由政府機關簽發且得確認持有人身分、國籍及原居地或永久居留地之有效身分證件。
      2. 大陸人士:包含出入境許可證、大通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簽發之有效身分證件辦理(其中出入境許可證、大通證至少要提供一種)。
    2. 提供可驗證要/被保人地址之帳單類文件(如:水電/瓦斯、電信及稅務單等)或郵政/快遞簽收單。
  • 境外法人
    1. 被保險人:應備文件同境外自然人規定。
    2. 要保人:
      1. 法人註冊地之註冊機關核發之法人註冊證書。
      2. 公司章程。
      3. 法人註冊地之當地註冊代理人六個月內簽發之董事職權證明書。
      4. 法人註冊地之註冊機關六個月內簽發或於效期內之存續證明。
      5. 董事及股東名冊。
      6. 員工在職證明。
      7. 負責人(或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同境外自然人第一項說明提供)。
      8. 勞務契約或其他可證明公司〝為員工投保個人險〞之相關文件、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或委員會-名稱視投保組織而定)會議紀錄。
      9. 須依「新契約防制洗錢相關作業」填寫「遵循洗錢防制法之客戶身分辨識表(投保OIU保險之法人適用)」及FATCA/ W-8BEN-E表格。
      10. 提供可驗證要/被保人地址之帳單類文件(如:水電/瓦斯、電信及稅務單等)或郵政/快遞簽收單。

    ※董事職權證明書及存續證明倘得於法人註冊地之註冊機關查詢該法人註冊合法性及查詢結果之六個月內完整報告已載明者,可不須提供。

繳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