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原朝陽人壽專區)
 
南山人壽
 
繳費資訊
繳費管道  常見問題   

(1)自動轉帳服務

(2)信用卡繳費服務 (3)自行繳費服務

(1) 自動轉帳服務
1. 您可利用下列金融機構的帳戶,為您自動轉帳繳納保險費:
‧郵政儲金匯業局
銀行、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等所有參加ACH自動轉帳之三百餘家金融機構。
2. 帳戶授權人須為保單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3. 優惠方式:
倘您採自動轉帳方式繳付續期保險費,可享有總保費1%之折扣,亦可節省您的金錢和寶貴時間。但上述繳費折扣不含:次體加費、集體彙繳折扣件、投資型保單、萬能保單及興鑽養老保險之投保始期98-01-10~98-03-29者;另專案件依其商品特性定義有無享有折扣。
4. 申請方式:
若使用金融機構帳戶扣款,請於應繳日期前30日填妥「保險費付款授權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請直接下載填寫或來電0800-020-060索取。
5. 各通知單寄發時間:
應繳日前月20日寄發「自動轉帳/信用卡繳費扣款通知單」至要保人收費地址(月繳件不寄發);倘扣款失敗,寄發「自動轉帳/信用卡繳費未能扣款通知單」;倘扣款成功,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倘應繳日起30天內未扣到保費,再以掛號方式寄發「保險費催告通知書」。
6. 若繳別為月繳,且保費未達$2000者,限以轉帳方式繳交續期保費。
7. 自動轉帳扣款作業規範:
保單型態

作 業 規 範

自 動 轉 帳

傳統保險
(自104 年3月起調整)

每月預計扣款日

5日、15日、25日

扣款規則

應繳日在前月26~當月05日→預計當月05日扣款。
應繳日在當月06~當月15日→預計當月15日扣款。
應繳日在當月16~當月25日→預計當月25日扣款。

變額萬能保險

每月預計扣款日

05日、20日

扣款規則

應繳日在前月21日~當月05日→預計當月05日扣款。
應繳日在當月06日~當月20日→預計當月20日扣款。
應繳日起50日內,適逢05日、20日即扣款。

萬能保險

每日預計扣款日

應繳日當日扣款

扣款規則

扣款一次

注意事項:
※倘扣款日適逢國定假日、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將會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扣款。扣款日倘有變更,請留意本公司網站公告,或請參閱「保險費通知單」之訊息。
※保單扣款日可能因辦理契約變更或重送保險費付款授權書等原因而異動。
1.保戶請於扣款日前一營業日下午3:30以前存入足夠的保費金額,以利轉帳作業。
2.變更扣款銀行須填寫「保險費付款授權書」辦理,倘核印失敗,繳費方式則改為自行繳費,若欲恢復原帳戶自動轉帳,請重新填寫「保險費付款授權書」辦理。
3.若多張保單欲授權不同繳費管道(銀行/郵局/信用卡),須分開不同授權書填寫。
4.授權書上的帳號及簽名或保單號碼因填寫有誤而塗改時,請授權人於塗改處簽章。

(2) 信用卡繳費服務
1. 卡別限制:VISA CARD / MASTER CARD /JCB。
2. 信用卡持卡人須為保單要保人、被保人、受益人。
3. 本公司自110年1月1日起配合「強化保險業透過信用卡或金融機構轉帳扣款收取保險費之身分驗證機制」進行身分驗證作業,倘驗證結果資料不符者,將無法以該信用卡進行當期保費扣款;因部分銀行發行之簽帳金融卡(Debit Card)不支援系統檢核身分驗證,故以簽帳金融卡繳費將導致驗證不成功。
4. 各通知單寄發時間:
應繳日當月之前一月底寄發「自動轉帳/信用卡繳費扣款通知單」(月繳件不寄發);倘第一次扣款失敗,寄發「自動轉帳/信用卡繳費未能扣款通知單」;倘扣款成功,寄發「續期保險費送金單」;倘應繳日起30天內未扣到保費,再以掛號方式寄發「保險費催告通知書」。
5. 申請方式:
若使用信用卡扣款,請於續期保費應繳日後二十天前填妥「信用卡繳付保險費付款授權書」並向本公司提出申請,請直接下載填寫或來電0800-020-060索取。
6. 信用卡扣款作業規範:
保單型態

作 業 規 範

自 動 轉 帳

傳統保險

每月預計扣款日

5日、10日、15日、20日、25日、月底日

扣款規則

應繳日在當月01~05日→預計當月05日扣款。
應繳日在當月06~10日→預計當月10日扣款。
應繳日在當月11~15日→預計當月15日扣款。
應繳日在當月16~20日→預計當月20日扣款。
應繳日在當月21~25日→預計當月25日扣款。
※倘扣款日適逢國定假日、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將會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扣款。扣款日倘有變更,請留意本公司網站公告,或請參閱「保險費通知單」之訊息。
※保單扣款日可能因辦理契約變更或重送保險費付款授權書等原因而異動。
應繳日在當月26~月底日→預計當月月底日扣款。
※月底適逢國定假日作業:以國定假日為基準日,應繳日截至國定假日前,於國定假日前一天扣款;應繳日於國定假日者,順延至次月5日扣款。
※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將會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扣款。扣款日倘有變更,請留意本公司網站公告,或請參閱「保險費通知單」之訊息。
※保單扣款日可能因辦理契約變更或重送保險費付款授權書等原因而異動。

注意事項:
1.部分商品不適用信用卡扣款。
2.有效期限更改(卡號不變) ,請即通知本公司,我們立即為您更改,以利保費請款。

(3) 自行繳費服務
1. 保戶可持由南山人壽寄發的「保險費通知單」,於各繳費管道載明之繳費期限內,至郵局、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繳費、或以ATM轉帳繳費,也可開立支票郵寄本公司。
◎便利商店繳費方式適用保費金額五萬元以下之保單。
◎ATM轉帳繳費操作流程
(1)插入提款卡輸入密碼
(2)選擇「繳費」(若無此功能請選擇轉帳)   
(3)輸入銀行代號「013」            
(4)輸入帳號共16碼  
(5)輸入金額
(6)確認資料無誤後按「確認」鍵          
(5)完成轉帳動作並保留交易明細表
◎支票繳費
(1)開具抬頭為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禁止背書轉讓之劃線支票,連同「保險費通知單」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
(2)請註明欲繳交之保單號碼。
(3)續期保費開立票期為應繳日期起兩個月。
(4)發票人限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但不得為業務員),考量以支票繳交保費使用票據之習慣,原則上亦得以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配偶、一親等親屬及二親等血親為發票人所開立之票據繳付保費,惟須請保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若於本公司系統資料可證明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與開票人為二等親內,保戶得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 優惠方式:
倘您採自行繳費方式繳付續期保險費,可享有總保費1%之折扣(不含支票繳費、集體彙繳件、專案件)。
3. 申請方式:
若您原先繳法為自動轉帳/信用卡,請於應繳日前7日填妥「簡易契約內容變更/電子單據申請書」,交由您的服務人員、親臨本公司櫃檯辦理或郵寄至本公司辦理。
4. 「續期保險費繳費通知單」於應繳月份的前月月底以平信方式寄發給要保人。
5. 各自行繳費管道繳費期限(應繳日起算):
便利商店25天;郵局、ATM轉帳50天; 支票票期兩個月。
6. 如以上繳費管道皆逾期,或轉帳、信用卡扣款失敗,於應繳日起60天內可利用銀行匯款方式繳交,請於通訊欄備註您的保單號碼及款項用途,傳真至本公司〈傳真號碼04-24732223〉,並建議您保留繳費憑證直至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收據(送金單)。
◎銀行匯款 (原興農/朝陽人壽保單適用)
代號:013(國泰世華銀行西台中分行)
帳號:013033023566
帳戶名稱: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