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原朝陽人壽專區)
 
南山人壽
 
電子單據服務

 

服務內容:
本公司為響應環保及便利性,提供電子化通知服務,即將紙本通知單改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您指定的E-mail帳號。

申請時間:

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得隨時提出申請

申請管道:
1.聯繫服務人員前往服務
2.郵寄辦理(地址: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路二段100號 或 各服務據點)
服務據點請連結https://www.nanshanlife.com.tw/nanshanlife/service-location

應備文件:

1.電子單據服務申請書

注意事項內容:
1. 本申請書約定以電子文件型式寄送至要保人指定電子郵件信箱(E-Mail)之各項單據/通知書。
◎日後南山人壽電子單據項目概以南山人壽網站上公告為準,除要保人申請取消本電子單據服務外,南山人壽電子單據項目之各項單據/通知書寄送至要保人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E-Mail),不另行通知。
2. 本電子單據服務申請經南山人壽核准後生效,並適用於要保人之所有有效保單,包含本電子單據服務申請生效後所投保者,將同時一併適用之。
3. 凡申請本電子單據服務者,南山人壽就上述單據,將改以電子文件型式寄送至要保人指定之電子郵件信箱(E-Mail),不再送交紙本,並於南山人壽寄送時視為已送達。
4. 就要保人於南山人壽所投保之保險商品,如有選擇以E-Mail方式通知保單帳戶價值等定期揭露事項等,如其所約定之E-Mail與本申請書上述所載不同者,於申請本電子單據服務時,視為同意變更為本申請書上所約定電子郵件信箱(E-Mail)。
5. 日後若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上述單據須採書面通知方式,或因電子郵件信箱(E-Mail)錯誤導致無法寄送者,則將改以書面寄送。惟於電子郵件信箱錯誤之情形,要保人仍可填寫申請書再次申辦。
6. 要保人如申請終止本電子單據服務,即自南山人壽核准日起,恢復以寄送實體書面文件至要保人最後提供之通訊地址進行通知。
7. 保單之要保人有所變更,則該變更要保人之保單之「電子單據服務」即自動終止,新要保人得重新填載申請書向南山人壽申辦。
8. 要保人同意南山人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對要保人之個人資料予以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遞。
9. 若要保人多次申請或終止電子單據服務時,以南山人壽最後書面受理之電子單據服務申請書所填寫之內容為主。

電子單據適用表單(原朝陽人壽保單適用)
表單種類表單名稱
通知類生存金給付通知
保全資料不全通知書
保單復效通知書
金融機構/信用卡繳費未能扣款通知單
保險費通知單
對帳單投資型保單價值定期通知書
萬能保單\利率變動型年金價值定期通知書
送金單類保險費收據(送金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