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兒童終身醫療 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

99.04.14
 

  南山人壽正式推出專為兒童健康醫療需求所設計的「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繳費20年即可保障終身,具有特定重大疾病與癌症疾病保險金給付,是父母替寶貝子女編織終身健康防護網的最佳選擇。

  新修正實施的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15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須至被保險人滿15足歲之日起始生效力。據此,南山人壽從關懷兒童並以實際需求的角度出發,推出一系列兒童保障保單,包括教育基金準備,例如以新台幣繳費的「南山人壽歡樂兒童還本終身分紅保險」及以美元繳費的「南山人壽快樂兒童外幣增額還本終身保險」;以及針對住院、重大疾病、意外醫療保障等需求之「南山人壽新終身醫療保險」、「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及「南山人壽旅行平安保險」、「南山人壽海外旅行平安保險」,提供全方位兒童保險商品,成為業界真正的兒童保險專家。

  南山人壽針對投保年齡0歲至未滿15足歲的兒童推出「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其特色為繳費20年即可保障終身。父母替年幼子女投保終身醫療險,等到子女成年時,繳費期滿,就能獲得終身的重大疾病等醫療保障。

  針對兒童常見癌症、重大器官移植等特定疾病發生率日益增高,如投保「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萬一於子女不幸罹患保單條款約定之癌症疾病或特定重大疾病時,將依保單條款約定即時給付一筆金額,減輕父母醫療費的負擔;而在子女長大後,若不幸罹患成年人常見的惡性腫瘤、心肌梗塞、腦中風、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慢性腎衰竭(尿毒症)、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癱瘓等七項保單條款約定之癌症疾病或特定重大疾病[,「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即時給付的特性,將來可幫助子女有效降低醫療費用所帶來的經濟壓力,父母親可幫子女提早作此項保障之規劃。

  南山人壽表示,父母幫子女投保「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若子女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不幸第一次罹患癌症疾病(不包含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列之癌症疾病)或特定重大疾病,南山人壽將依「保險金額」給付「癌症疾病保險金」或「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後,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自被保險人經醫院診斷確定致成「一至六級殘廢」翌日起,豁免保單當期已繳付之未滿期保費及以後各到期日應繳付之保費,但保單與醫療保障將繼續有效。

  例如父母為0歲兒子投保100萬元保額的「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只要年繳1萬7千1百元,平均每天約47元,就可以獲得癌症疾病保險金或特定重大疾病保險金及一至六級殘廢豁免保險費等保障,如果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不幸身故,將依保單條款約定按身故當時保單價值準備金或所繳保險費總和擇高給付(如被保險人於實際年齡滿15足歲前身故者,改以退還所繳保險費總和予要保人或應得之人)。

   南山人壽進一步表示,「南山人壽健康兒童終身保險」提供終身醫療保障,而且還可依保戶不同需求,自由斟酌搭配其他壽險、健康險、傷害險等附約,讓父母在有限預算下,給子女保障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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