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33 |
發言日期 |
97/05/28 |
發言時間 |
16:00 |
| 發言人 |
潘玲嬌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58888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
| 符合條款 |
第九條第一項 |
六
|
款 |
事實發生日 |
97/05/28 |
| 說明 |
| 1、 |
董事會決議日期:97年5月28日。 |
| 2、 |
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
| 3、 |
發行股數:6,480萬股。 |
| 4、 |
每股面額:新台幣100元。 |
| 5、 |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4億8,000萬元。 |
| 6、 |
原股東無償配發比例:每100股無償配發新股48股。 |
| 7、 |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所有不足配發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整數後由一人承受,其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每股以新台幣一百元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畸零股累積後,授權董事長另行決定處理。 |
| 8、 |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除不得享有即將由97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
| 9、 |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增資股擬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股東常會之決議全部發行。訂97年5月28日為配發新股基準日,即盈餘分配增資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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