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訊.息
 
序號 5 發言日期 93/5/28 發言時間  
發言人 張莉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0551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九條第一項 事實發生日 93/5/28
說明
1. 董事會決議日期: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2. 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 發行股數:10,000,000股。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0元。
5.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
6. 原股東無償配發比例:每十股無償配發新股一股。
7.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所有不足配發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整數後由一人承受,其未拼湊之畸零股按票面每股新台幣一百元折價由董事長處理。
8.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除不得享有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外,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9.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增資股擬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依股東常會之決議全部發行。配發新股基準日為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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